【征稿通知】腾飞的滨海新区
[font=楷体_GB2312][size=4]由天津市政协医卫文体委员会、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,天津市摄影家协会、天津市书法家协会承办的《腾飞的滨海新区——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摄影书法艺术展览》,将于2008年9月30日至10月6日在天津体育展览中心举行。展览以摄影和诗词、书法的艺术形式,讴歌三十年来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,反映新时期全市人民的精神面貌,鼓舞广大人民群众继续解放思想、坚持改革开放,推动科学发展,促进社会和谐。
现向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集稿件,诚邀您的参与。
一、 摄影作品题材
本展览的摄影作品要求深刻反映改革开放三十年来,我市在工业、农业、科技、教育、医药、卫生、文化、体育、法制、城建、开发区、滨海新区等各条战线辉煌新成就,热情讴歌党的改革开放伟大决策所取得的伟大成果,全面彰显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人民群众崭新的精神面貌。
二、 摄影作品要求
1、报送摄影作品要求:
(1)作品尺寸一律为长边10英寸(25. 4厘米)。
[size=14pt] (2)组照作品不超过7幅,必须用胶带连接。[/size]
[/size][/font][font=楷体_GB2312][size=4][size=14pt] (3)报送作品一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装裱。
2、报送作品均要在作品背面注明: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、联系电活、通信地址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及作品说明。
3、入选作品一律由作者提供原始文件(胶片拍摄的作品,作者提供分辨率为300dpi、文件大小:大于40M的数字文件),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展览图片。
4、摄影作品入选作者,可获得主办者颁发的证书、作品集(或光盘)。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展览和有关的活动中使用,不再另付稿酬。报送的摄影作品不收费,不退稿。本会不负摄影作品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。
5、凡报送摄影作品者,主办单位均视为已同意征稿简章之所有规定。
三、 摄影作品的征集和评审
1、展览设组织委员会、由天津市摄影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,于2008年8月中旬
进行评审。
2、摄影组织工作和特别贡献证书设置:主办单位将对在展览屮有突出贡献的摄影团体授予“天津市摄影艺术展览优秀和组织工作奖":对在展览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
"天津市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奖"。
3、凡入选作品均作为入会条件之一。
四、 摄影作品征稿日期和寄送地点
1、寄送截稿日期:2008年8月10日17时止[/size]
[/size][/font][font=楷体_GB2312][size=4][size=14pt] 2、寄送作品地址、邮编、收件人、电话:
地址: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 邮编:300040
收件人: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电话:23395952[/size]
[/size][/font][font=楷体_GB2312][size=4][size=14pt]《腾飞的滨海新区——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摄影书法艺术展览》期待着摄影家和
爱好者的优秀作品的到来,我们感谢您为天津市摄影艺术事业的繁荣所做出的贡献。[/size]
[/size][/font]
[align=right][font=Verdana][size=14pt]天津市摄影家协会
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[/size][/font][/align]
[[i] 本帖最后由 加肥猫 于 2008-7-31 08:58 编辑 [/i]] 支持滨海新区大发展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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